海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零欠薪市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海南职信网 公示公告

海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零欠薪市县”

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海南省开展“零欠薪市县”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

                        2021922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开展“零欠薪市县”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开展“零欠薪市县”三年行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以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为抓手,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进一步加强欠薪源头治理、扎牢防欠制度笼子、强化违法惩处惩戒、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形成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治理、社会协同监管、司法联动惩处的根治欠薪工作格局,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标准

(一)根治欠薪机制落实到位。各市县、各部门工资支付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欠薪源头防控、纠纷化解、违法惩戒等机制全面落地,欠薪失信联合惩戒、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处理等机制运行顺畅。

(二)欠新案件处置快速有力。严格落实受理投诉举报“首问负责制”,发现欠薪线索第一时间响应,快速作出处理;发生重大欠薪案件,有关部门加强联动、主动作为、形成合力,共同处置欠薪问题。

(三)信息化监管水平显著提升。信息化监管平台应用普及,辖区内在建项目纳入信息化管理202210月前达到80%以上,202310月前达到90%以上,202410月前达到100%

(四)欠薪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工程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无欠薪,社会投资项目欠薪案件控制在3%以内,其他行业欠薪案件控制在5‰以内,所有行业无欠薪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年度欠薪案件结案率为100%

三、行动任务

(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市县政府对本地区根治欠薪工作具体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加强本市县根治欠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由本级政府负责人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会商根治欠薪工作,切实把根治欠薪工作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欠薪源头治理。明确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监管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权责清单。督促辖区内在建项目全面实施《条例》,实现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过程结算、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按月支付工资、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维权告示牌等“八项制度”全覆盖。

(三)加大欠薪案件查处力度。全面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现维权服务全省联动“一网通办”,及时调查核实欠薪案件线索,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限期办结逐件销号。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既要查处欠薪违法行为,还要查清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办理力度,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震慑欠薪违法行为。

(四)推进工资支付信用监管。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工作,及时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信息共享至相关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严重失信行为,纳入本行业、本领域信用信息目录或信用评价体系,进行记录公告,采取惩戒措施。

(五)强化信息化监管支撑作用。加快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不断健全行业部门的信息化监管系统,提高行业源头治理水平。加大智慧监察平台和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不断完善用人单位、执法人员数据库,规范平台内投诉举报线索受理、转办、案件协查、督办等程序,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依托监管平台对辖区在建项目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过程,适时动态监管

(六)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行风教育,深化执法为民理念,增强行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政策,实现机构、人员、职责同步到位,动态调整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事项清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部门协调,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

(七)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围绕贯彻实施《条例》,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健全欠薪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工作预案,适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主动,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

(八)开展“零欠薪项目”行动。各市县在开展“零欠薪市县”的同时,组织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依法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施工合同造价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除外)开展“零欠薪项目”行动。各在建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同本项目参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全面落实保障工资支付“八项制度”,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定义务,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不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发生克扣和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零欠薪项目”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办法由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对考核验收合格的企业,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建设评选、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免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先优惠。

四、实施步骤

(一)计划部署阶段(20219月至202110)。各市县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行动内容和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各市县实施方案于10月底前报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11月至202410)。各市县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欠薪防控处置机制,提升欠薪风险防控能力,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推进行动深入开展。行动期间,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11月份组织一次考核验收,考核结果报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11月至202412月)。专项行动后期,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市县开展“零欠薪”行动进行总结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市县、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零欠薪市县”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和要求,制定行动路线图和时间表,推动行动顺利开展,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问责问效。各市县开展零欠薪行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省委平安海南建设、高质量发展、年度绩效考核当中。对考核达标的市县给予通报表扬,对未达标的市县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行动期间,发生重大欠薪事件或连续三年考核不达标的,对相关单位及失职渎职的个人依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零欠薪市县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把好的经验作法向全省复制推广,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